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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全力提供企業勞工安全衛生訓練所需的設備及資源。
- 竭盡所能指導企業員工獲取作業安全知識。
- 用心協助企業建構勞動安全衛生無虞的作業環境,預防職業災害發生。
- 輔導學員謀一技之長,取得結業證照,提升自我競力。
編號 | 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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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名稱 | 保險從業人員勞動法令班 |
課程日期 | 2017-03-21 ~ 2017-05-02 |
課程時間 | 每週二 上午 9:30-12:30 |
時數 | 18 |
招訓對象及 資格條件 |
資格條件:年滿十五歲以上,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 (一)具本國籍。 (二)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。 (三)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 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。 (四)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。 |
課程詳細資訊 | 緣由:大法官釋字第740號解釋,保險業務員和公司是否成立勞基法契約關係,須視業務員能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方 式、自行負擔業務風險,不得逕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為認定依據。 學科:本課程將從行政機關之見解及法院判決實務導入勞動法規,讓學員認清勞動關係之多樣化,避免不必要之勞 資爭議或訴訟。 技能:將所學的理論及技巧運用在實務上,藉以確保保險從業人員自身之權益及創造勞資雙贏。 品德:培養學員認清法令及培養品操守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課程內容如下 106/03/21(二) 保險業務員招攬保險勞務契約是否為勞動契約案(大法官釋字第740號) 106/03/28(二) 勞動契約與民法上僱傭、承攬、委任契約如何區別? 106/04/11(二) 保險業勞資爭議案例分析 106/04/18(二) 勞健保及勞退案例分析 106/04/25(二) 職業災害法規釋義與實務運用 106/05/02(二) 勞基法及相關法令剖析(一)-1.工資實務及相關法令剖析 2.工時實務及相關法令剖析 |
上課位置 |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8號5樓 |
費用 | 2600 |
報名網址 | 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 |
注意事項 | 1.依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網站完成報名之順序審核參訓資格,符合者依序通知,且於5天內繳交齊全相關證明文 件並完成繳費及簽訂契約書者依序錄訓,逾期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。 2.受訓費用一律報名時繳交全額,缺席時數不超過總時數1/5,得已享有勞動部補助(課後由勞動部撥補助款予學員)。 3.3/21開課日前年滿45足歲以上視"中高年齡者",享有勞動部100%補助報名費。(勞動部補助條件:三年七萬元) |
備註 | 採線上報名 1.請先至台灣就業通: http://www.taiwanjobs.gov.tw/Internet/index/index.aspx 加入會員 2.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: 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 報名 課程代碼:9856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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