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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全力提供企業勞工安全衛生訓練所需的設備及資源。
- 竭盡所能指導企業員工獲取作業安全知識。
- 用心協助企業建構勞動安全衛生無虞的作業環境,預防職業災害發生。
- 輔導學員謀一技之長,取得結業證照,提升自我競力。
編號 | 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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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名稱 | 勞資爭議處理實務班 |
課程日期 | 2013-09-02 ~ 2013-10-09 |
課程時間 | 每週一、三14:00-17:00 |
時數 | 36 |
招訓對象及 資格條件 |
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,具勞工保險、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,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 (一)具本國籍。 (二)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。 (三)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。 (四)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。 |
課程詳細資訊 | 詳情請參閱報名網址 尚未開放報名 |
上課位置 |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28號5樓 |
費用 | 4500 |
報名網址 | 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3.aspx?OCID=54099 |
注意事項 |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,具勞工保險、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,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 (一)具本國籍。 (二)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。 (三)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。 (四)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。 |
備註 | 連絡電話:3393-7778 聯絡人:游偉婷 傳真:2394-3502 電子郵件:tpf.il33937778@gmail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