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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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全力提供企業勞工安全衛生訓練所需的設備及資源。
  • 竭盡所能指導企業員工獲取作業安全知識。
  • 用心協助企業建構勞動安全衛生無虞的作業環境,預防職業災害發生。
  • 輔導學員謀一技之長,取得結業證照,提升自我競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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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 2
課程名稱 不動產營業員訓練班
課程日期 2012-08-13 ~ 2012-08-17
課程時間 0930-1630
時數 30小時
招訓對象及
資格條件
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,具勞工保險、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,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(一)具本國籍。
(二)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。
(三)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。
(四)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
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。
課程詳細資訊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,有意從事不動產仲介業之人員,需持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書,使得以從業,且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不得少於30小時。
學習到房仲業必備之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。
提升顧客的滿意度與信任,增加個人從事不動產交易之專業形象。
上課位置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28號5樓
費用 4500
報名網址 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
注意事項 採網路報名
1. 請先至職訓e網:http://www.etraining.gov.tw/index.html加入e網會員
2.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: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報名
備註 1.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5%,餘者退還學員。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/3,訓練單位應退還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50%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1/3者,不予退費。
2.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,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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