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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 |
23 |
課程名稱 |
營建防水解析課程講習班 |
課程日期 |
2013-10-21~2013-11-27 |
課程時間 |
每週一、三 18:30-21:30 |
時數 |
30 |
招訓對象及 資格條件 |
1.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5%,餘者退還學員。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/3,訓練單位應退還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50%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1/3者,不予退費。
2.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,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3.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或50%訓練費用,並與學員簽訂契約。
4.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、獨力負擔家計者、更生受保護者、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、中低收入戶、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,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。
5.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一,且取得結訓證書者,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。
6.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(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),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為裁字保之參訓學員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。 |
課程詳細資訊 |
詳情請參閱報名網址
尚未開放報名 |
上課位置 |
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28號5樓 |
費用 |
4500 |
報名網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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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1.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5%,餘者退還學員。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/3,訓練單位應退還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50%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1/3者,不予退費。
2.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,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3.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或50%訓練費用,並與學員簽訂契約。
4.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、獨力負擔家計者、更生受保護者、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、中低收入戶、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,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。
5.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一,且取得結訓證書者,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。
6.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(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),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為裁字保之參訓學員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。 |
備註 |
連絡電話:3393-7778
聯絡人:游偉婷
傳真:2394-3502
電子郵件:tpf.il33937778@gmail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