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首頁 - 課程專區
- 全力提供企業勞工安全衛生訓練所需的設備及資源。
- 竭盡所能指導企業員工獲取作業安全知識。
- 用心協助企業建構勞動安全衛生無虞的作業環境,預防職業災害發生。
- 輔導學員謀一技之長,取得結業證照,提升自我競力。
| 編號 | 329 |
|---|---|
| 課程名稱 | 不動產經紀人實務訓練班 |
| 課程日期 | 2026-08-25~2026-10-22 |
| 課程時間 | 星期二18:30~21:30; 星期四18:30~21:30 |
| 時數 | 47 |
| 招訓對象及 資格條件 |
凡年滿15歲以上,在開訓當日具有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(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投保者)、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在職勞工,即可符合補助對象 |
| 課程詳細資訊 | 8/25 不動產估價-不動產估價第一章總則 - 朱智豪 8/27 不動產估價-第二章估價作業程序、估價方法(比較法)-朱智豪 9/1 不動產估價- 估價方法(收益法、成本法、土開法)-朱智豪 9/3 不動產估價- 估價方法(收益法)-朱智豪 9/8 不動產估價- 估宗地估價租金估價重點探討不動產估價模擬測驗-朱智豪 9/10 民法概論-民法第一編總則一、民法總則編及民法債編(一)民法總則編-駱冀耕 9/15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-土地法(第一編總則、第二編地籍、第三編土地使用)、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-劉維真 9/17 民法概論-(二)民法債編 1.債之發生、標的、效力、移轉、消滅、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2.買賣、互易、贈與、租賃、借貸、僱傭、委任、居間、合夥 -駱冀耕 9/22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-土地徵收條例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、區域計畫法、都市計畫法(第一章總則、第二章都市計畫之擬定、變更、發布及實施、第三章土地使用分區管制、第四章公共設施用地)-劉維真 9/29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-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、契稅條例、房屋稅條例、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(不動產交易部分)-劉維真 10/1 民法概論-二、民法物權編不動產所有權、共有、地上權、不動產役權、農育權、抵押權、典權、占有-駱冀耕 10/6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-一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,並包括不動產說明書及相關契約書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二、公平交易法-劉維真 10/13 一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,並包括不動產說明書及相關契約書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二、公平交易法三、消費者保護法四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-劉維真 10/15 民法概論-三、民法親屬編及民法繼承編(一)民法親屬編-夫妻財產制(二)民法繼承編-遺產繼承-駱冀耕 10/20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&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-模擬測驗及解題-劉維真 10/22 民法概論-民法總結、模擬測驗解題-駱冀耕 知識: 1.土地法、都市計畫法、平均地權條例等不動產相關法律規範 2.土地稅法、契稅、房屋稅、所得稅等不動產交易稅務規則 3.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、公平交易法、消費者保護法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4.不動產估價理論與方法(比較法、收益法、成本法等) 5.民法總則、債編、物權編、親屬與繼承編等與不動產交易相關法條 技能: 1.解析與應用不動產相關法規與土地使用規範 2.理解與計算不動產交易稅負 3.運用估價方法進行基礎不動產估價分析 4.編寫與審查合法不動產契約與說明書 學習成效: 1.業務素質品性提高。 2.參加國家不動產經紀人專業技能之認定。 3.建立良好仲介形象使在本行職業中佔有重要優勢。 朱智豪 老師 經歷:長豐工程顧問公司規劃師 中華不動產知識交流協會監事 內政部核定不動產講師 崇右影音大學經營管理系兼任講師 中華科技大學建築系兼任講師 專業:不動產經紀人、地政士 駱冀耕 老師 經歷: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 講師 保險業法遵及法務資深主管 實踐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兼任講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調解人 中華不動產知識交流協會民法講師 保經代公司主管及產壽簽署人、上櫃公司法務主管、銀行高端客群處專家團隊 劉維真 老師 經歷:國立台北大學 講師 專業:土地法制、不動產稅務及法規、土地行政管理 |
| 上課位置 | 100-04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8號5樓 |
| 費用 | 9500 |
| 報名網址 | https://ojt.wda.gov.tw/ClassSearch/Detail?OCID=173360&plantype=1 |
| 注意事項 | 1.依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網站之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,符合者將依序通知。收到通知後須於 5 天內完成繳交相關證明文件、繳費及簽訂契約書,始完成錄訓;逾期未完成者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2.受訓費用需於報名時一次繳清。學員缺席時數若未超過總時數的五分之一,即可依規定獲得費用補助(課後由勞動部撥款予學員) 3.開課日前已年滿 45 歲者視為「中高齡者」,可享勞動部 100% 報名費補助(三年內補助總額上限為新臺幣 10 萬元) |
| 備註 | 【此課程由臺北市不動產經紀人員職業工會辦理】 報名時間 採線上報名115/07/26 12:00 1.請先至台灣就業通: https://www.taiwanjobs.gov.tw 加入會員/登入會員(建議先進行會員資料維護) 2.再至在職訓練網 課程代碼:173360 |




